企业不用年检了 最底注册资本门槛同步取消
2014-03-24 12:17:24   来源:   浏览: 次

导读:新华报业网讯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决定,自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

新华报业网讯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决定,自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年检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而根据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3月1日将施行注册资本由实缴变认缴、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门槛等多项改革。

不再规定公司缴足出资期限

这意味着,公司注册时未必一定要“实缴”资册资本,此举被认为是激发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说,就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同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缴足出资的期限。不过,对于一些特定行业,目前仍要继续执行原有的注册资本门槛,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种行业。

年检取消,信用监管增强

年检取消后,企业将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年报主要内容应包括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市场主体,将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并探索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黑名单”联动机制。

“零门槛”是后续改革标志性突破口

当然,舆论对于皮包公司大量产生以及债权人权益保障的担忧不无道理,但这并不能成为否定本次改革的理由,只说明这项改革的成功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提供保障。建立信息平台并加强信用制度的建设以及详细的处罚规条,是抑制皮包公司的最佳途径;同样地,以投资规模为公司评级远比不上净资产可靠,以往我国实行验资也并不比实行认缴的发达国家更能保障债权人权益,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需调整公司法及刑法,完善对资不抵债却继续营业造成债权人损失方面的法规。 

中小企是经济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活力因子。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门槛,虽然短期内难有显著作用,但若政府从“管理者”变为“守门人”,循着前置审批向后置监管的方向转变,配以财税改革、信用制度的建立及法律的完善,必可解开捆缚中小企业的绳索,刺激创造力的发挥,让经济活力从本质上得到释放。“零门槛”是有标志性意义的突破口,其深远意义并不局限于眼下,却取决于后续改革的跟进。